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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基层部门不作为欺上瞒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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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09-04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之前在市长信箱反应的问题回馈结果 平桥区委调查,区食药局已对该餐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该餐馆已停止营业.实际上没有任何处理,没有责令改正更没有停业。 我是信阳市明港镇人,我家孩子在信钢小学上学,前不久放学在明港镇兴港大道明毛铁路路口一个叫道口小吃的小餐馆吃饭,回家就拉肚子去医院输了今天液才好,餐馆老板不讲理,据了解那个餐馆店是个黑店,什么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消防税务健康等等需要的证件都没有。开在原明毛铁路遗弃的破旧瓦房属于五十年前的危房屋内潮湿阴暗还漏雨,开的有些年头了,此处危房政府让拆掉,拆迁期间被现在经营者强占着经营,不知什么原因后来政府没有拆,这样场合用于经营危害饮食安全恐怕还危及生命安全吧? 期盼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所作为依法行政承担起应尽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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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9-20 |
回复内容 | 你好!请直接拨打市食药局热线12333举报投诉。 |